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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與不合,有很多的點要考慮。
為什麼要合?理由不外乎︰人員不夠,合團可以增加演出人員,使得音樂的表現上能有更為圓滿突出的表現。
為什麼不合?理由不外乎︰管理困難,很難用自己的標準要求他團成員。
當然,理由單單不只這些。願景可以很漂亮,實現願景的措施手段可不可行,在於決策者的眼光、識見。
聲部不齊,一樣可以做出好音樂,當然做出的音樂會有某程度上的缺憾;聲部齊全,音樂聲勢浩大,能夠表現的音樂類型多元,當然人多就會音雜,維持乾淨的聲音將有一定的難度。管理困難,團的領導能否堅持下去,去要求團員配合規定,團和團之間的步調能否一致,這都是問題。
這問題有解嗎?好像有吧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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